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追授朱英国同志“全国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决定的通知》(渝教人发〔2018〕14号)文件要求,以学习朱英国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,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“四有”好老师。现将有关学习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学习内容
1.《教育部关于追授朱英国同志“全国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的决定》
2.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追授朱英国同志“全国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决定的通知》
3.《朱英国同志简介》
二、学习时间
2018年3月15日-4月18日
三、学习形式
由各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集中开展学习和交流
四、学习要求
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学习,并于2018年4月18日前,将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学习总结报送至恪勤楼315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,联系电话49891713。
附件:
教工部
2018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