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
院教〔2018〕36号
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、校级
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推进学校内涵建设,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,培育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,学校结合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办函〔2018〕72号),决定启动2018年市级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(以下简称“教改项目”)申报立项工作。
一、申报人员要求
(一)凡在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,具有一定研究和组织能力的专业教师、教学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或集体均可申报,鼓励跨学科、跨学院、跨学校联合申报。
(二)市级教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(三)鼓励以课程组(或课程群)为单位进行项目申报。
(四)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。
二、申报内容和要求
(一)申报内容
立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,主要聚焦(但不限于)以下内容:
1.新工科研究和实践。主要内容包括新工科工程教育的新理念、学科专业的新结构、人才培养的新模式、教育教学的新质量、分类发展的新体系等。
2.“合格+”多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、专业培养方案改革与创新的研究与实践。
3.教育教学及管理体系建设与实践。主要是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、二级学院教学业绩评价体系、创新创业教学体系、毕业论文(设计)类型多样化改革及评价标准建设等。
4.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。主要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热点、难点课题。鼓励以专业大类为对象,集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、教学方法与手段、实验实习实训及教学管理改革于一体的综合改革实践。
5.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。包括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的构建、实验室开放与利用、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、实践教学改革、教学信息化建设等。
6.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。主要是探索适应新时期学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运行管理体制、机制、方法及手段,教师教学分层激励机制、不同学科专业教育质量标准、专业认证等的实践探索。
(二)申报要求
1.立项项目应力求理论研究有新突破,实践探索有新途径,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有重要作用。
2.要注重研究方案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,强调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。
3.教学改革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(主持人仅限1人),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、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等有较深入的认识和了解;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。申报项目有团结协作的教学研究团队。
4.重大重点项目可参照《选题指南》(见附件1)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。
5.截至2018年3月31日前,未结题的市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.
6.在2017年教改项目集中清查中被撤项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。
7.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或教学理论研究不作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。
8.已列入国家、市级“质量工程”项目或已立项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人文社会科学项目、教育科学项目等课题的,不得重复申报。
9.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,无新研究内容、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。
三、申报办法
(一)符合申报资格的教师可选择申报市级或者校级教改项目,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市级和校级项目,否则取消当年申报资格。申报市、校级项目分别填写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》(附件2)和《重庆文理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》(附件3)。
(二)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研判,筛选出有特色、有针对性且预期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都较高的项目予以申报。
(三)请市级、校级项目申报者于4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(届时系统将会自动关闭)。申报路径:学校首页→信息公开→项目管理→项目申报→一级目录“教学研究与改革”;二级目录,“市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”或“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”;批次“2018”。
(提示:1.申报路径不要出错;2.信息一定要填报完整才能上传申报书。3.申报书上传后请通过本人账号打开,核实上报申报书是否正确)
(四)通过评审的市级项目需提交纸质申报书,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五)申报校级教改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交纸质申报书(一式三份)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、盖章后,于2018年4月9日(星期一)前交恪勤楼217。
联系人:陈本炎、阮吉,联系电话:49891737
特此通知
附件:
1.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重点项目选题指南
2.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
3.重庆文理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
教学部
2018年3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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